(1)邮轮客房住宿费;
(2)邮轮餐饮费用(不含酒水及自费餐饮);
(3)邮轮到岛礁的往返过驳费;
(4)度假助理服务费和乙方的其他服务费用;
(5)港口作业包干费;
(6)邮轮旅游综合保险。
(1)甲方自行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;
(2)合同约定需要甲方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;
(3)合同未约定由乙方支付的费用,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、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;
(4)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,包括但不限于邮轮上的非免费餐饮费、行李超重费、饮料及酒类费、个人娱乐费用及个人原因产生的其他费用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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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邮轮公司为准
1、甲方在报名时,必须符合报名条件:
(1)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,身体健康,无特殊病史,无违法记录。
(2)年龄10周岁至70周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(特殊约定的除外)。
2、以下人士不能报名参加:
(1)非中国大陆公民:持港、澳、台、华侨和外籍护照人士。
(2)患有以下疾病包括:心脏病、高血压、严重鼻窦炎、严重贫血、眩晕症等及孕妇、过度肥胖者和特殊饮食者、传染性等疾病者。
(3)违法乱纪:在公安机关有犯罪记录者、违纪被拘留者、曾有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言论者,参加过煽动、传播反动思想的邪教组织者。
(4)醉酒者、重度晕船者、孕妇、弱视、肢残等谢绝登船。
3、报名所需材料
(1)提供中国居民二代身份证件原件或电子档
(2)填写《西沙旅游报名表》
(3)填写《西沙旅游安全告知书》
4、其他报名相关规定按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实时要求严格执行。
1、根据国家法律规定,为确保您的游程顺利,请随身携带并自行保管好您的有效身份证明,并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 件完全一致无 误,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,如因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,一切损失需客人自负。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、18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 乘机(均需原件);请各位游客按照约定标准(如身高、年龄)为儿童报名,如因虚报、隐瞒产生的一切后果敬请自负,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也将由游客承担。
2、根据国家相关法规,若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对行程的影响,将协助游客进行解决,但不承担相应损失,若因此而增加的 费用,敬请游 客自己承担。
3、旅游者应身体健康,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,避免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不良后果。请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,以免发生意外。
4、游客在全程旅游或自由活动时请注意安全,请尽量避免单独出行;同行人员、导游的手机、房间号以及自己下榻的酒店名称位置 请务必记住。 请妥善保管自己的证件、钱币以及其他等贵重物品,随身不要佩戴贵重首饰或大量现金。不得进入设有警示标志的危险区域,进行游览、拍照 等活动。
5、游泳、漂流、潜水等水上运动,均存在危险。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,并充分参考当地海事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相关公告及建议 后量力而行。